网罗新闻资讯,掌握行业标杆
2021-05-19 阅读次数: 2999
克日,济南市人社局与市财务局团结印发了《关于转发鲁人社发〔2018〕39号文件调解一至四级工伤职员伤残津贴、生涯照顾护士费和供养支属抚恤金标准的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对我市一至四级工伤职员伤残津贴、生涯照顾护士费和工亡职工供养支属抚恤金等工伤包管待遇标准举行调解。
㈠调解规模
2017年12月31日前,企业、事业单位、社会整体(参照公务员法治理的事业单位、社会整体除外)、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状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已纳入工伤包管制度实验规模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治理的事业单位、社会整体的事情职员中,领取伤残津贴的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经批准领取生涯照顾护士费的工伤职工和领取供养支属抚恤金的工亡职工(含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退休后领取基本养老金时代殒命职员)供养支属。
㈡调解标准
1.伤残津贴
对切合条件的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每人每月划分按180元、170元、160元、150元的标准增添。
2.生涯照顾护士费
以济南市2017年度职工月平均人为5850为基数,凭证《工伤包管条例》(修订)第三十四条第二款划定的比例确定。
3.供养支属抚恤金
配偶每人每月增添63元,其他供养支属每人每月增添47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儿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添1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