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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04 阅读次数: 1224
湖南省人社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等13个部分日前团结下发《关于对劳动关系协调企业(园区)团结实验正向激励的意见》。
《意见》提出,团结实验劳动关系协调企业(园区)正向激励,就是要充分调动企业(园区)加入协调劳动关系建设运动的起劲性,使劳动关系协调企业(园区)获得社会的普遍尊重和认同,增进企业生长、维护职工权益。
《意见》明确,被认定为“湖南省劳动关系协调企业”“湖南省劳动关系协调工业园区”的单位和省级建设树模单位,以及国家级劳动关系协调单位,在认按期内(自认定决议作出之日起三年),享受激励政策。主要有六个方面:
财税政策激励。在实验财务性资金项目安排时,将企业(园区)协调劳动关系状态作为参考条件,一律条件下优先思量劳动关系协调企业(园区)。税务部分对切合条件的劳动关系协调企业(园区)依法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提供绿色办税通道(特约效劳区)治理涉税事项,建设重点联系制度,指定专人认真资助、按期联系企业。
就业用工政策激励。一律条件下优先落实就业创业帮助政策。勉励和支持劳动关系协调企业(园区)稳固用工。对有用工需求的,起劲提供公共就业效劳,优先给予政策咨询、用工招聘等效劳,优先安排加入人力资源社会包管部分组织的外出招工引才运动。
工伤政策激励。将企业(园区)协调劳动关系状态作为工伤包管费率浮动的主要参考依据;工伤预防项目申报时予以优先思量。
信用激励。将劳动关系协调企业(园区)相关信息推送至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在信用中国(湖南)网站公示,列入守信名单,供社会盘问使用。勉励银行机构将劳动关系协调企业(园区)作为银行授信融资的主要参考因素。优先推荐纳入全省制造业产融相助重点企业(“白名单”企业)。
评先评优激励。将企业(园区)协调劳动关系状态作为评选文明单位的主要参考条件。一律条件下申报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效劳树模平台、省级中小微企业焦点效劳机构给予优先支持。作为评选各级创业孵化基地、就业帮扶基地的主要依据。作为推荐评选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和五一劳动奖状等的主要参考条件。
其他激励。在企业(园区)推荐本辖区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名工具时,将企业(园区)协调劳动关系状态作为主要参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