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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0 阅读次数: 480
为包管领取失业包管金时代的失业职员生育权益,健全起劲生育支持政策,克日,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市财务局、市医保局、重庆市税务局团结印发《关于做好领取失业包管金时代的失业职员加入生育包管有关事情的通知》(渝人社发〔2023〕71号)。
《通知》明确,从2023年12月最先,自失业职员申领失业包管金当月起,失业包管经办机构按划定在其职工基本医疗包管参保地同步加入生育包管。其加入生育包管的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就业职员平均人为的 60%(与其加入职工基本医疗包管缴费基数一致),缴费费率与随单位参保职工坚持一致。失业职员加入生育包管所需资金从失业包管基金中列支,失业职员小我私家不肩负用度。
加入生育包管后,领取失业包管金的失业职员将凭证重庆市生育包管相关划定享受响应的生育包管待遇,包括生育医疗用度和生育津贴,不再享受原由失业包管基金支付的生育津贴待遇。加入生育包管的失业职员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计发基数与其缴费基数一致。
据悉,生育医疗用度在领取失业包管金的失业职员出院时由医保系统结算,生育津贴向外地区县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同时,失业职员泛起执法划定的情形或领取期满而阻止领取失业包管金的,失业包管经办机构为其治理阻止缴纳生育包管费的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