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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04 阅读次数: 3923
凭证省人社厅《关于2016年及以后年度社会包管费征缴和待遇支付中有关职工平均人为口径问题的通知》(皖人社秘〔2016〕171号),马鞍山市从2016年7月1日起统一调解2016年度(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职工社会包管费(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缴费基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单位)及职工
企业(单位)2016缴费年度月缴费人为基数为职工小我私家2016缴费年度月缴费人为基数之和。职工小我私家2016缴费年度月缴费人为基数以职工自己2015年月平均人为总额盘算确定。小我私家缴费基数低于2015年度全省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人为(4748元)60%的,按60%即2849元申报;高于2015年度全省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人为300%的,按300%即14244元申报。
二、机关事业单位及职工
机关事业单位2016缴费年度月缴费人为基数为职工小我私家2016缴费年度月缴费人为基数之和。公务员和参公职员小我私家2016缴费年度月缴费人为基数以自己2015年月均基自己为、国家统一的津津贴、已经规范后的津津贴和年终一次性奖金(13个月人为)盘算确定;事业单位职员以自己2015年月均基自己为、国家统一的津津贴以及绩效人为盘算确定。上述职员小我私家缴费基数低于2015年度全省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人为(4748元)60%的,按60%即2849元申报;高于2015年度全省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人为300%的,按300%即14244元申报。
三、退养、协保职员
(一)养老包管。财务缴费及已改制企业的退养职员人为基数按2015年度全省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人为的60%即2849元申报,财务缴费及已改制企业的协保职员人为基数按2015年度全省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人为即4748元申报。
(二)医疗包管。财务缴费的退养、协保职员缴费人为基数按其养老包管基数标准调解。已改制企业的退养、协保职员缴费人为基数暂维持上年度现实缴费基数稳固。
(三)失业包管。财务缴费的退养职员缴费人为基数按其养老包管基数标准调解。已改制企业的退养职员缴费人为基数暂维持上年度现实缴费基数稳固。
四、无邪就业职员
(一)养老包管。缴费人为基数按2015年度全省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人为4748元申报;对暂时确有难题的,可选择按2015年度全省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人为的60%即2849元、70%即3324元、80%即3798元、90%即4273元申报,养老包管缴费率为20%。
(二)医疗包管。缴费人为基数与养老包管坚持一致,费率为10%或7%(费率为10%的设置小我私家帐户资金,费率为7%的不设置小我私家帐户资金)。
信息泉源: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包管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