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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2 阅读次数: 717
随着我国生齿老龄化水平的一直加深,大宗超龄劳动者进入劳动领域,经常遭遇讨薪难、维权难问题,由此引发了一定命目的劳动争议案件,经调研剖析,超龄劳动者权益包管主要保存以下三个突出问题:
一是就业领域集中,因工受害危害较高。超龄就业职员以农民工为主,该部分群体由于年岁、学历、事情能力等限制,就业领域主要集中在修建施工、装修装饰、物流搬运、园林绿化、物业保洁保安等行业。这些行业事情强度大、危害高,且超龄就业职员身体素质、反应能力相对较弱,因工受害的危害较一样平常劳动者更高,易引发纠纷。
二是维权渠道较窄,权益包管效果不佳。就业职员抵达法定年岁后,不再属于劳动法上的“劳动者”,无法通过劳动监察、劳动仲裁程序举行维权,用人单位也往往不签署条约,超龄就业职员败诉危害较高。爆发工伤事故后,许多超龄劳动者不知道怎样申请工伤认定及索要工伤包管待遇。
三是包管笼罩率低,职业危险难以救援。大都超龄劳动者已不具备办理医疗、工伤等通例劳动者包管条件,用人单位为节约用工本钱亦少少购置响应的商业包管,包管水平与超龄劳动者的职业危险危害品级爆发严重偏离。
针对上述问题,笔者以为,可接纳如下步伐:
一是健全超龄农民工的职业危险包管机制。在职业清静和职业危害预防方面,对使用超龄农民工的用人单位确定更为严酷的劳动清静标准;在康健包管方面,建设超龄农民工职业康健检查制度,以确保其身体康健状态能够知足事情需要。
二是流通超龄农民工的维权途径。针对超龄农民工自己在执法维权方面熟悉及能力的缺乏,进一步拓宽超龄农民工维权渠道,关于侵占超龄农民工正当权益的行为提供应急执法援助。为涉及超龄农民工的劳感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工伤认定案件、劳动能力判断事项开通“绿色通道”,优先从快处置惩罚。
三是优化包管包管水平。探索建设适合超龄农民工的多元工伤包管机制,在施展政府与现行工伤包管制度各自优势的基础上,勉励商业信誉较高的商业包管公司开发针对超龄农民工的职业危险包管,贯彻落实工伤赔偿为主、侵权赔偿为辅的原则。提高用人单位或第三方开设包管缴费账户的自动性与起劲性,促使用人单位或第三方将更多的资金投入到适老型劳动清静包管基础设施建设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