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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2 阅读次数: 534
日前,天津市人社局、市教委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天津市高校结业生创业就业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申报事情的通知》。
12月13日前,在校生创业项目(含在高校众创空间中注册的结业生项目,下同)向本校创业就业指导部分提出资助申请;结业生创业项目向所在区人社局提出资助申请;优异就业项目向市就业效劳中心提出资助申请。
在资助等次、数目及标准方面,大学生创业项目分三个等次,第一等次,不凌驾10个,每个资助6万元;第二等次,不凌驾20个,每个资助4万元;第三等次,不凌驾30个,每个资助2万元。
优异就业项目三个等次划分为:第一等次,不凌驾10个,每个资助6万元;第二等次,不凌驾20个,每个资助4万元;第三等次,不凌驾30个,每个资助2万元。
关于大学生创业项目、优异就业项目条件中的“结业5年内的高校结业生”“企业挂号注册满2年,不满5年”“挂号注册满3年”,在本次申报时的盘算时间均阻止2022年12月31日。